離婚公積金會被分割嗎
會。在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》將公積金規(guī)定為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
(二)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
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
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(guī)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婚前房婚后賣算誰的
第一種情況,婚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,該房屋屬于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,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,離婚時對于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。
二、婚后購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,該房屋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,在第一種情形下,房產屬于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。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要注意的是,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購置的房屋,仍然屬于購置方的婚前財產,如果對方沒有出資,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。
法律依據: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:
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
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;
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注: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